庄姓男子(32岁)今年6月2日深夜驾车行经彰化县员林市中山路一段台76线快速道路下方时,恍神追撞前方绿灯刚起步的2辆车,再波及另1辆小货车,造成其中1名陈姓驾驶(40岁)送医治疗6天后不治。彰化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庄男1年2月有期徒刑、缓刑3年。
警方调查,当晚11时23分许,台76线员林匝道发生4车连环撞车祸。庄男恍神追撞前方刚绿灯起步的陈、蔡2辆轿车,导致被撞的陈姓男子的车撞护栏后,又冲撞另一名张姓男子驾驶的小货车,造成1重伤5轻伤,现场一片混乱。
彰化县消防局派出4个分队前往抢救。陈男所驾车辆翻覆、几乎被撞成废铁。消防队员以破坏器材救出伤患,陈男一度失去呼吸心跳,经送医急救恢复。另有3男2女轻伤,其中包括1名7岁男童。陈男经抢救后,仍因血胸、头部外伤并硬脑膜下出血、蜘蛛膜下出血、缺血性脑病变等,经6天急救仍伤重不治。家属事后签下器官捐赠同意书,遗爱人间。
警方调查,4车驾驶均无酒驾;法官在判决书指出,考量车祸发生情节,被告应负完全责任,但被告坦承犯行,且已与家属达成和解、赔偿所有款项,宣告其刑后应能知所警惕、无再犯之虞,宣告缓刑。(邓惠珍/彰化报导)